4月25日,按照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1号令)要求,我厅召开了山西省高校章程第一次核准评审会。评审会聘请相关专家教授对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大同大学、太原工业学院、晋中学院、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报送的章程核准稿进行了核准评审。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兰秀庭主持会议。他强调了高校章程对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在依法治校中的地位,充分肯定了山西农大等七所高校在我省高校章程制定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求各校要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并借鉴其他学校章程建设的经验,形成符合本校实际、具有各自特色的章程。
各高校分别就本校章程制定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专家逐一进行了详细点评。经过山西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各位专家的评审讨论决定,同意山西农大等七所高校的章程进一步修改后予以核准。